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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5-18 浏览 :8301 发布人:管理员字体 :

武发[2009]3号;

;为抢抓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机遇 ,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称东湖高新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   、实力雄厚、国内一流 、国际知名”的科技园区,发挥东湖高新区作为全国首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示范作用 ,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东湖高新区建设“人才特区” ,现提出以下意见  。

一、明确东湖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主题   ,以海外高层次人才为重点 ,以企业为载体  ,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业愿望和创新能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努力把东湖高新区建设成为“人才特区” 。;

2 、总体目标 。围绕东湖高新区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领域 ,实施“3551人才计划”,即 :力争3年时间内   ,在光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清洁技术产业 、现代装备制造业 、研发及信息服务业5大产业,引进和培养50名左右掌握国际领先技术 、引领产业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   ,1000名左右在新兴产业领域内从事科技创新 、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实施“3551人才计划”,为武汉“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

二 、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大力支持东湖高新区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3、引进世界一流创新团队   。通过提供专项工作经费 ,优先推荐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及产业化项目等手段 ,从海内外引进一批世界一流水平、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   、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团队 ,围绕东湖高新区支柱产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

4  、引进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通过创业资金资助 、银行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贴    ,以及设立专项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等手段 ,吸引海外领军人才到东湖高新区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孵化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

5 、设立支柱产业创新岗位 。围绕东湖高新区支柱产业   ,鼓励竞争优势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用人主体 ,设置产业创新岗位 ,通过提供政府工作津贴等手段 ,面向海内外招聘具有国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的创新人才,专职或兼职主持科技创新 、成果转化 。;

6   、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通过提供项目经费和工作津贴的资助 、发挥东湖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孵化器功能等手段 ,吸引创新创业能力较强、项目技术先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东湖高新区创新创业 。通过组织海外招聘活动、“海外高层次人才东湖行”活动、设立海外留学人才联络处 、建立“东湖高新区人才公共服务网”  、鼓励社会人才中介机构推荐引进等途径,广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7 、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结合东湖高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集群发展 ,定期编制重点产业紧缺高层次人才开发导向目录  ,引进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鼓励引进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的金融 、法律、医疗 、现代物流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

三、拓宽渠道 ,强化措施 ,大力提升东湖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

8、加大领军人才培养力度 。围绕东湖高新区支柱产业,实施优秀高层次科研人才培养计划       ,通过为入选对象提供科研资助、研发平台  ,推荐担任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和首席专家等方式 ,培养造就一批杰出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经营管理专家  。;

9     、大力建设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通过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科研补贴资金 ,提高博士后生活津贴标准等手段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暂未设站的企业与高校共建博士后科研基地    ,扶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采取资金扶持等有效措施,鼓励掌握核心技术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高成长性项目的博士后出站后继续留在东湖高新区创新创业    。;

10、建立人才国际化培养平台 。设立专项培养资金 ,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学 、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  ,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 ,支持东湖高新区高层次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自费出国(境)或到国内名校深造学习  ,择优资助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   。进一步拓宽东湖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渠道,吸引国内外知名职业培训机构在东湖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 。;

11 、支持东湖高新区人才入选市各类重点人才培养项目   。市科技 、人事等部门的“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十百千人才工程”以及“创新人才开发资金”等人才培养项目要向东湖高新区倾斜,把东湖高新区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纳入到市级重点人才培养项目中  。四  、营造环境 ,优化服务  ,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12 、努力解决子女入学和家属安置。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高层次人才的要求,由教育部门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及子女户口迁转 、配偶工作安置等问题  ,配偶暂时没有安置的 ,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

13、实施购租房安家补贴 。对在东湖高新区定居的高层次人才 ,择优给予购房安家补贴,或提供一定数量的房源  ,优惠安排给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承租使用。对高层次人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办公用房补贴 。;

14 、建立高层次人才保险制度   。对高层次人才实行政府投保高级专家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高层次人才健康档案  ,定期开展健康体检 。;

15  、创新分配激励机制。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科技领军人才  ,由东湖高新区按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市 、区留成部分为标准予以奖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鼓励高层次人才到东湖高新区转化科技成果,鼓励各类企业和投资人承接高新技术成果在东湖高新区转化,对转化成绩突出的企业  、高校 、科研院所以及科技人员  、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

16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东湖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和成果   ,着力提升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高层次人才取得的发明专利和科研成果,优先推荐申报国家 、省市有关科技奖励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优先推荐国家 、省 、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省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评选 ;为武汉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友谊奖”       、湖北省“编钟奖”和武汉市“黄鹤友谊奖”    。;

17   、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   。发挥人才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引进或培育符合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需求的高端人才中介组织,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完善人才服务功能 。;

18 、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设立专门服务机构,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主动提供工作调动、户口迁转、签证办理 、工商注册等全方位服务。探索试行人才居住证制度 ,为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建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绿色通道,;东湖高新区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资历、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破格评审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五、加强领导  ,形成合力 ,为东湖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9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东湖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实施,成立由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市外办、市科技局       、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工商局等职能部门以及东湖高新区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 ,负责统筹规划 、协调指导等工作 ,定期召开会议 ,对推进“人才特区”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东湖高新区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承担办公室职责,提出资金使用安排   、项目实施计划等工作事项。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对有关人才 、项目和资金资助额度进行评审论证。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   ,制定每项工作的详细实施方案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东湖高新区建设“人才特区”。建立督办落实机制,把对工作的重视程度       、计划落实情况等内容纳入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范围 。;

20、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设立东湖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专项资金,以东湖高新区为主,市财政给予一定支持    ,每年投入不少于1.5亿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各项计划支出  。对引进的世界一流创新团队,最高给予1亿元的经费资助  ;对其他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可最高给予500万元的扶持资金  、500万元的风险投资资金和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同时吸引国内外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对“人才特区”建设的投入,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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